行業動態
一、吊鉤的報廢
吊鉤出現下述情況之一時,應報廢:
1、裂紋;
2、危險斷面磨損達原尺寸的10%;
3、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%;
4、扭轉變形超過10°;
5、危險斷面或吊鉤頸部產生塑性變形;
6、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%時,應報廢襯套;
7、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0%時,應報廢心軸。
二、吊鉤的安全檢驗
1、人力驅動的起升機構用的吊鉤,以1.5倍額定載荷作為檢驗載荷進行試驗。
2、動力驅動的起升機構用的吊鉤,以2倍額定載荷作為檢驗載荷進行試驗。
3、吊鉤卸去檢驗載荷后,不應有任何明顯的缺陷和變形,開口度的增加量不應超過原尺寸的0.25%。
4、檢驗合格的吊鉤,應在吊鉤低應力區打印標記,包括額定起重量、廠標或廠名,檢驗標志、生產編號等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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